各院(部):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激励广大心理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,服务同学,现开展2024-2025学年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24级全体本科心理委员(含年级朋辈心理联络员及班级心理委员)。
二、评选名额
各学院依据2024级本科心理委员人数,按前15%的比例推荐优秀心理委员人选。具体名额分配见《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热爱心理委员工作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责任心强,乐于奉献。
2.积极组织和参与学校及学院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工作认真负责,成效显著。
3.关心同学,善于沟通,能够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心理状况,协助解决心理问题。
4.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,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工作技能。
5.无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6.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有创新性工作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自评阶段:各学院心理委员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估,向学院提交《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-xxx(学生姓名)》(附件3)。
2.学院推荐: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,对申报的心理委员进行综合评审,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。
3.材料报送:各学院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提交。需提交的包括《xx学院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选名单》(附件2)和《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-xxx(学生姓名)》(附件3),两附件均需加盖学院公章。纸质版材料请务必于6月30日(周一)前送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(校医院三楼333-9办公室)。同时,请于同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xumx@upc.edu.cn,邮件主题请务必清晰标注为“xx学院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相关材料”。
4.审核公示: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
五、表彰奖励
1.经学校公示通过后,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,颁发校级证书,以资鼓励。
2.各学院可优先推荐其参评“全国百佳心理委员风采展”,学校层面亦将重点支持。
3.学校将在后续组织优秀心理委员经验交流会,推广先进工作经验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成立专门工作小组,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。
2.严格评选标准,确保评选过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3.加强宣传引导,利用校园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。
4.建立长效机制,将评选工作与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,形成持续激励机制。
有问题请联系心理中心徐铭雪:0532-86981501
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
2025年6月12日
附件2:xx学院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推荐人选名单.xlsx
附件3:2024级本科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-xxx(学生姓名).docx